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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的通知

编辑:来源:发布时间:2016-03-07 18:59:20浏览量:

各科室:

  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科室于2016年1月29日前完成学分登记审核工作。今年起,科室学分登记审核结果将在院内网上公布。

  一、学分管理系统登陆

  院内网登陆:http://194.1.11.25:8080/srmyy/或点击链接:(医学教育学分管理)

  二、学分登记审核方式

  详见附件1《学分管理系统使用操作说明》

  三、学分合格标准

  (一)卫生技术人员

  中级及以上职称:I类学分不小于10分,II类学分不小于15分;

  初级职称:I类和II类学分总分不小于15分。

  (二)行政管理人员

  管理类学分,I类和II类学分总分不小于15分。

  四、学分赋分标准

  详见附件2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》

  五、咨询电话:5361,联系人:汤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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