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现已开始,请各科室于2016年1月29日前完成学分登记审核工作。今年起,科室学分登记审核结果将在院内网上公布。
一、学分管理系统登陆
院内网登陆:http://194.1.11.25:8080/srmyy/或点击链接:(医学教育学分管理)
二、学分登记审核方式
详见附件1《学分管理系统使用操作说明》
三、学分合格标准
(一)卫生技术人员
中级及以上职称:I类学分不小于10分,II类学分不小于15分;
初级职称:I类和II类学分总分不小于15分。
(二)行政管理人员
管理类学分,I类和II类学分总分不小于15分。
四、学分赋分标准
详见附件2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》
五、咨询电话:5361,联系人:汤杨。